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既然都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肯定已经列为法院黑名单了。婚姻存续期间,对外债务没有确认为个人债务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时候配偶去买房,显然是属于共同财产。此时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