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可以在外地领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的《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可以在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在就业地领取,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享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无论失业人员在何地失业均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在异地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一)已在就业地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在就业地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三)因就业地企、事业单位改制、破产、倒闭等原因失业的;(四)在就业地参加培训,符合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从申领失业保险金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可以在外地领取,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在就业地连续工作满一年等。同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也需要按照规定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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