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致; 3、生效不同。要约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综上所述,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四点,分别体现在概念、表示要件、生效、撤回以及撤销上。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五项,要同时具备才构成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五项,要同时构成才构成承诺。 一、签了战略协议什么时候签合同 没有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首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其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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