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办理费用需要有什么 |
释义 |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建立与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将相关数据和审核结果交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资格认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认定时间从提交证明后计算。区(市)县组织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政策规定和办理费用是如何的 政策规定: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参考来源:http://cdhrss.chengd.gov.cn/cdrsj/c109846/2019-05/14/content_cb0aee77bcfe4ffcbcabcd10a41af934.shtml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成都公租房申请需要有什么流程 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申请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局复审,不合格书面告知原因。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公示:复审合格的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轮候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有变化的,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 6、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7、摇号选房。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有什么2023 法律咨询解答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2023: 一、户籍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注: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4、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成都公租房买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劳动(聘用)合同 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8、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2年成都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和办理费用是什么 办理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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