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别是谁 |
释义 | 物业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别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原先的物业合同中,甲方和乙方分别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原先的物业合同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为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合同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 法律分析 物业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别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别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合同的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合同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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