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止黄斑病保险因不诚实申报而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不诚实申报是导致被拒赔的常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来确定风险等级和保险费用,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假申报,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确评估风险,那么在理赔时就有可能被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当事人缔结、履行民事合同,应当诚实信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为了避免因不诚实申报而拒赔,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疾病史,不要隐瞒或虚假申报。同时,在理赔时也要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和诊断证明,避免出现虚假或夸大的情况。保险公司在核实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把关,避免盲目批准,对于不诚实申报的情况要果断拒绝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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