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植物检疫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
释义 |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规章,应检物品范围主要运帆包括以下三大类。其中前两类属法规的规章,需由国家有关植物检疫部门明文规章,第三类由植物检疫机关根据疫情的需要决定。 1.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也不论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2.列入应施检疫名单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列入应施检疫名单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范围,与植物检疫对象有密切的联系,一般都在制定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的时候,同时制定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 3.有关包装材料和运载工具等:对可能被植物如悄穗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渣卜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应按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法》 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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