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买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
释义 | 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购买住房 1、购买上海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1、符合购买住房的上述条件; 2、符合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条件; 3、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申请杭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二)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三)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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