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可以进行法律援助 |
释义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能够适用法院援助的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经过申请可以进行法律援助,而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是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不用通过申请即可提供法律援助。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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