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人无房户口何处可归? |
释义 | 北京人无房户口的落户方式有三种:单位接收集体户口、挂靠人才市场、亲属投靠。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夫妻投靠、父母子女投靠、近亲属投靠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需前往派出所办理。 法律分析 北京人无房户口的落户方式有以下几种:首先,如果单位具备接收集体户口的资格,个人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其次,如果单位没有资格,个人可以将户口挂靠在附近的的人才市场,并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及户籍代理,支付管理费,户口即可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籍(托管);此外,还可以通过“亲属投靠”申请将户口迁入近亲属,但非直系亲属的落户办理较为繁琐,需要所有户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前往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户口迁移所需条件: 1、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2、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3、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人无房户口落哪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结语 根据律师整理的北京人无房户口落哪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北京人无房户口的落户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单位接收集体户口、挂靠人才市场、以及通过亲属投靠申请将户口迁入近亲属。同时,户口迁移所需条件也有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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