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佛山户口可以在佛山领结婚证的。如果双方都非佛山户口的,必须男女任一方中持有佛山居住证,目前广东全省开放跨省结婚登记服务,双方都非佛山户口的,可持任意一方佛山居住证到佛山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如果其中一方是佛山户口的,同样也可以在佛山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回当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