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样,最开始社会保障只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以最低的县为标准说,劳动局是正局单位,而社会保障是股级单位,后来升格为副局。在现在很多的城市它们已经是一个部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并列的两个独立单位,叫劳动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个地方,每个地区有区别。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两个方面,着眼点不同罢了,互相补充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