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的是职工宿舍里面的东西被偷了算不算入室盗窃 |
释义 | 属于入室盗窃,但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不应认定为“户”,也就是一般不认为属于入户盗窃。如果集体宿舍具有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也可以认定为“户”。《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刑法之所以将“入户抢劫”作为法定加重情节、将“入户盗窃”入罪时无“数额较大”的限制,主要是考虑到“入户”严重威胁到户内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公司宿舍虽具有供他人生活并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特征,但其居住的成员一般无亲属关系,且有一定的流动性,不具备家庭生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为“户”。律师在这里举个例子:作为员工宿舍的公租房是否属于入户盗窃中的“户”蓝鲸湾是公租房小区,经开区某公司将其中第8号楼中的部分楼层全部租用作为公司员工宿舍,并安排宿管员予以管理。2017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先后三次分别到其中的1204室、1604室、1605室员工宿舍实施盗窃,盗窃财物有酸奶、面包等物品,现金100元。同年10月19日,被告人吴某在蓝鲸湾小区8栋209室被民警抓获归案。法院认为即便作为员工宿舍的房屋在空间物理结构上与原来作为家庭住所时并无两样,但居住场所的功能并非固定不变,应视实际入住情况而定。本案被盗场所无充分证据证实系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之所在,不具备认定“户”的功能特征,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户”。以上是关于住的是职工宿舍里面的东西被偷了算不算入室盗窃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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