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股权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股权赠与是赠与的一种。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股权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 股权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受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赠与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赠与的份额,股权赠与的条件; 5、股权赠与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赠与变更登记内容,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赠与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赠与的权利义务约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生效; 15、签订的时间、地点。 三、股权赠与的种类 (一)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二)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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