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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预告登记费又称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是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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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