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诸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诸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诸暨政府通过互联网、信函、微信、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开。 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贵港市农机化信息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我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我局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我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办理。 登记审查。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3、给予答复。 我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我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在公民权利意识越发蓬勃的当下,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广泛,提出申请的公民数量也越来越多。在此情形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需要更好地被落实,因为伴随着民间评价体系的生成,民间研究数据的生产,政府自辩的“话语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地方政府在总结年终工作时,在提升行政效率方面也常常会留出一小段,以表明自己在政务公开方面如何符合规定,如何做得让人民满意。但“好与坏”自己说了不算,一定要民众说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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