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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际两个字违反广告法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不违反,这是最新广告法中禁用的词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与“级/极”有关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XX网独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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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