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①被告人犯罪不满18岁的。即使被告人审理已满18岁,但犯罪时不满18岁的,也由少年法庭审理。②共同犯罪的案件,犯罪集团的首犯或主犯犯罪时不满18岁的。③共同犯罪的案件,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岁的。 ④其他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决定由少年法庭审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统称少年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指导小组,指导少年法庭的工作,总结和推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应当有专人或者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