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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组成员最少几个人
释义
    清算组成员最少应该由3人组成。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时,应当组成清算组,由不少于3人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当由申请破产的公司、债权人和监督人等相关方面的人员组成,以确保清算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清算组成员的人选应当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并经过法院的批准。
    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是: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的,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独立性,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3、具有高度的诚信和职业道德,不得有不良记录;
    4、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完成清算工作;
    5、没有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
    综上所述,清算组成员应当在组建时签署书面声明,保证在清算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债权人和其他有关人的利益,不得泄露与清算有关的商业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清算工作谋取个人利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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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