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年医疗费怎么填? |
释义 | 法律分析: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2、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 3、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 5、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 上述证件如丢失,应由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此前参保人可按一般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在年度缴费截止日前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可按相应人员类别变更登记并缴费;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当年度只能按一般居民缴费并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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