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1.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 居住证办理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居住证,需提交下述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4、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5、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1)收养申请书;(2)有无子女申请表(计生办领取);(3)该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4)当地县级报刊登查找儿童的公告;(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7)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结婚的,由收养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尚未结婚的证明;(8)全家合影照、单人照各一张(2寸);(9)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年经济收入证明。 结婚证要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五)澳门居民身份证;(六)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二)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三)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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