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第一次6年更换,第二次10年,第三次换发长期的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驾驶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具体如下: 1、首次申请是6年,机动车驾驶人在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便可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2、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便可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则无效,不能再次使用。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二、会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总之,在过了驾驶证有效期限后需要持有人持相关材料到车管所进行重新申请,如果驾驶证没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记录,那么可以进行驾驶证申领,如果有,则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