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3张2寸结婚登记照; 4、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假冒他人登记结婚结婚证怎么撤销 假冒他人登记结婚的,夫妻一方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可以依法撤销。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