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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吗
释义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
    宅基地翻建新房具体流程如下:
    村民申请原址改建或扩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携带相关证明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复查初审;
    村委会报用地乡政府审核;再报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审批;对符合规定的,审批下来之后即可翻盖新房。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老宅基地政府收回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老宅基地没有证怎么办被强拆
    老宅基地没有证被强拆的处理:
    1、如果对方没有责令拆除通知就强拆老宅基地的话,就是违法行为,就算是老宅基地没有证也是违法的,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因为建筑是违法建筑,也要经过有关部门调查也才能拆除,强拆是违法的,可以起诉强拆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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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