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如下: 1、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类如下: 1、绝密: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如下: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