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廉租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