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传票一定要送到本人手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传票一般是一定要送到本人手中。但当事人无住所,也无亲属的,可以采取登报等公告送达方式,或当事人拒不接收的,也可以采取向其近亲属(离婚诉讼的配偶除外)、村委会、居委会等个人或组织留置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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