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 (1)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2)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4)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5)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一、速裁案件范围 对于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在适用程序上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大大缩短审理时间。有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二、检察院签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签认罪认罚是指被告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认罪认罚后是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均没有异议,若对以上一项或几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用适用认罪认罚规定。 三、检查院认罪认罚后简易程序送法院多长时间开庭宣判 认罪认罚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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