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 是50年的规定是指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以及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 土地使用年限 为50年。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