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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释义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的,按照财产标的额收费,10万以下为10%(最低3000元),10万-100万为6%,100万-1000万以上为4%,1000万以上为2%。如果不涉及财产的,按件收费,一般3000-10000元。具体的律师费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状况考虑。
    一、陇南找律师法律服务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律师收费参考标准
    (一)按件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按标的比例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
    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二、衢州案件委托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诉讼收费标准参考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有: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三、不动产登记纠纷起诉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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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9: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