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破产后用户存款能提出来吗 |
释义 | 我国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存款保险条例》。其中《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具体赔付方式: 50万元以下全额赔付,保险公司会给你全额赔付。 存款50万元以上,不能获得全额赔付。 你不用为存款掏保险费保险费不用存款人掏,由银行掏。 保险公司会替你看着点银行,不同的银行,保险费率是不一样的。 除掉存款,其它金融产品不受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通行的一个做法是,只对自然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企业存款不在赔付范畴之内。并且,随保对象是储户的各类存款,但不包括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一、非法集资集体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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