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中国,物权变动必须进行公示,以确保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物权变动应当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公告,并且将公告内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具体来说,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权利人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确认后,进行登记。如果该不动产已经登记过,那么进行物权变动时,权利人只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即可,无需重新进行登记。在完成物权变动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将公告内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将不动产权利证书交给权利人。这样,权利人就能够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为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五条 权利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一)通过报纸公告;(二)通过网络公告;(三)通过现场公示。当事人应当对其物权变动事项进行公示,以避免因未进行公示而导致的民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