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全责保险怎么赔 |
释义 | 1、迅速告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去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保险公司定损估价,计算和审核赔款; 4、达成赔偿协议,领取保险金。 一、摩托车撞了我车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处理。1、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查勘并固化现场证据。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安排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如果损失较小,查勘完后可以签事故责任自行协商书固化责任比例,如果损失较大还需要拨打122报交警,等交警来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2、定损。固化完现场证据并责任明确后,就可以撤离现场了,等空闲时间到维修厂维修。到维修厂后也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到店来进行定损。保险公司会和维修厂共同确定损失大小并谈好赔付金额,出具定损单。3、提车。维修完毕后就可以与维修厂约定时间去拿车了,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打款给维修厂。自己付款需要维修厂给予维修发票。4、索赔。如需要保险公司垫付的,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维修厂出示放车告知函后就可以离开了。如是自己支付维修款的,还需要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将维修发票和定损单给全责方,让全责方把钱赔给你,然后全责方再向他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5、等对方支付赔款给你以后,本次流程就结束了。如果对方不配合赔钱给你的,可以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二、发生交通事故有争议怎么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三、出车祸后保险处理流程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查勘定损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qot;(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四、理算复核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五、审批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六、赔付结案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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