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广东省户籍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台湾通行证;《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广州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