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欠条欠款人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在欠条上,欠款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都与实际不符的,债权人仍可以以实际的欠款人姓名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属于被告欠款的相应证据,在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以确定欠条上折签名为被告所签,欠款人实际就是被告,如果被告无法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非实际欠款人的,应由被告承担偿还责任。 一、欠钱不还, 没有欠条如何处理 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首先,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其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原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后,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二、怎样打欠条才有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打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式; 5、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6、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写欠条欠款人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欠条欠款人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欠条欠款人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的,这是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两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两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债权。 两个债务人中任何一个都可以还清所有债务,两人如何分担债务是两个人之间内部的事情。如果起诉,应把两个人列为被告。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