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一起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3、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