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周住在一起2天算同居吗 |
释义 | 只要住在一起就算是同居,同居不分时间长短,同居是双方自愿的。婚外同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那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实践中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法律上的重婚,第二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因此,婚外同居一般情况下不算重婚,但是如果婚外同居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也可以构成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对于重婚的认定,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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