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派出所申请改名派出所会查吗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改名字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应当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一、改名字有什么政策 改名字的政策: 1、18岁以下人员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岁以上人员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拒绝修改姓名或者限制姓名引用的文字,在法律上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维护其合法姓名权。 二、派出所可以拒绝更名吗 名字是可以改的,派出所没有权利不同意。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