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合法 |
释义 |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视权,对于自愿放弃探视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 不予确认。 一、中止探视权起诉状如何写 中止探视权起诉状的内容如下: 双方的基本信息; 中止探视权的诉讼请求; 中止探视权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在中止探视权的。 诉讼请求可以表述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暂停对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事实和理由需要具体表述被告是否因探视子女而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当事人探望权利的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也就是说,只有当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时,才能中止探视权。 二、非婚生子女判给男方女方是否能看 非婚生子女判给男方女方当然能看。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所以对于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当然是享有探视权的。 而且之间抚养孩子的一方还需要配合对方履行探视权。具体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未判决探视权可以继续有效吗? 未判决探视权能探视。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可以自愿放弃探视权,也不可以被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剥夺抚养权。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法院未判决探视权,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能探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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