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视为拒绝要约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受要约人在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拒绝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也是可以撤回或者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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