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赠与人自愿给的钱一般不能要回来,但如果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或者还未移转财产的能要回来。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或者受赠人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