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条款对于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均有约束力,但是保险公司往往会通过条款中的一些潜在风险进行拒赔。因此,被保险人需要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具体来讲,应该在购买保险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了解保险公司的拒赔范围,选购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在理赔时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据,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防止证据丢失或损坏。此外,被保险人在使用交通工具时也需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并就被保险人提出的问题做出明确回答。 3.《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理赔通知后及时组织查勘和核定损失,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理赔。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服从交通信号,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