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分别针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对于托运人来说,主要是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普通货物中的夹带、隐匿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导致调具断裂、货物损坏、调机倾倒、爆炸、腐蚀等,货物包装损坏;罐车运输货物,未附规格质量证书或实验室报告;对于承运人来说,主要是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送;将货物错运到货物所在地或接货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短、变质、污染和损坏;联运货物损失、短、变质、污染和损坏。 一、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哪几种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不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不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