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申报不符合货物实际情况或者未履行货物包装义务的,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损失的,从远处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不是承运人的过错,不需要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