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法定继承人开证明的方式:先由继承人持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到被继承人生前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最后,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材料,再到公证机关申请继承公证。 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材料;提交被继承人户籍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填写公证申请表;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公证员审核材料,领取公证书。需要的材料: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所有权证明。 二、办理遗产公证要哪些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三、怎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 遗产继承权公证流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须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如果是要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人员审核《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 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情况下,你把所有证明材料及申请表提交个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材料和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进行审核,之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不要遗忘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通知的情况下,你可以携带相关领取要求的资料,去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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