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所需资料 1、村委会证明材料 2、“一折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农户根据具体情况,为村委会提供:(1)原存折号码;(2)原存折户主姓名;(3)土地承包证等相关资料。村委会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 2、农户持证明、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到财政所办理变更及纠错手续。 3、财政所工作人员将农户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村委会证明上注明情况,加盖公章后,由农户在开户信用社办理更改或挂失手续。 4、存折办好后,农户将新存折及新存折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留财政所存档,以便财政所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粮补系统信息,确定数据准确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