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认缴时间到了,没够咋办 |
| 释义 | 1、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2、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 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第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 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上就是为你做出的解答,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