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以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意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8、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这是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划分。
    9、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可以把行政行为划分为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对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研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把握行政行为的特点,可以从多种角度对不同行政行为的内容、行为产生的结果进行分类。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也根据对象、法律规定、法定形式要求等一些要素进行了不同的分类。
    一、被申请人应该在收到行政复议之后如何处理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对于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依据和合法程序情形进行清晰表达,如果无法提供法定有效的证据证明,行政复议可能会对被申请人产生过不利影响。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所谓主要举证责任,具体体现为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要对以下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1.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要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的法律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准确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具体包括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是否合法,认定其行为违法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是否必要,以及条件是否具备等。
    2.
    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适用依据准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得以成立的首要前提,因此,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是正确的。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
    行政行为往往会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法律有明确程序性规定的行政管理事项,行政机关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有关证据。
    4.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包括具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两个方面。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复议机关)可以撤销或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5: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