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认定考虑的因素有商标的知名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时间,受保护的记录,宣传的地理区域等。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全部因素为前提。一、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认定考虑哪些因素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认定考虑的因素有: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二、驰名商标认定按照什么原则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1.被动原则:即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2.个案原则:即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企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申请一件,认定一件。3.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事实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该商标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信誉度,这些是需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认定形成的。4.对这商标的使用,需要保证商标的销售量大,占有市场的比例也需庞大。5.该商标也是需要质量高尚,投诉率不会超过一定的比例标准。6.在三年期间的好评率高,没有发生被投诉的现象的。7.这商标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8.持有商标的人三观需正,有着一定的营商技术经验,具有完整的机构,有着完善的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