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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需要带哪些资料?
释义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需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办理当时,会收回你们双方的《结婚证》,给你们发放《离婚证》。离婚程序到此完结。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一、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律师
    起诉离婚可以全权委托律师。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律师代替权利,但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手续。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俩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签字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异地可不可以离婚
    异地可以离婚。
    异地离婚,具体的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5、离婚协议书。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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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52:07